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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以财税扶持政策加快毛竹产业发展

对符合规定的毛竹加工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是其他优惠政策。该县毛竹企业为开发新产产品、技术、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降低毛竹企业进入高阜工业园区的门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可进驻高阜工业园区,并可享受《资溪县鼓励投资兴办企业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实际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或属省级以上毛竹加工龙头企业的,还可以给予“一事一议”的具体优惠扶持政策。毛竹企业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对小型微型毛竹企业自用的土地和房产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一律按地方可用部分的50%奖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于小微型毛竹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资溪县制定实施办法,以财税扶持政策加快毛竹产业发展。到2015年,全县毛竹产业发展产值达10亿元,税收达到2000万元,到2018年,实现再翻一翻目标

对销售以毛竹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竹纤维板、竹刨花板,活性炭等自产货物,符合资格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二是增值税优惠政策。A类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毛竹,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A类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县对毛竹产业的纳税人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A类纳税人购进毛竹按照毛竹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毛竹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对毛竹生产者销售的自产毛竹,免征增值税。对毛竹企业利用外县的资源和采伐剩余物以及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最低税收预警值可按同类产品的最低预警值的70%计算

对县内毛竹进行加工的,7寸以上毛竹育林基金统一按0.5元/根、检量费按0.1元/根收取,篙竹育林基金按0.15元/根、检量费按0.05元/根收取,免收毛竹作业设计费。凡在该县境内从事毛竹产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免费办理各项税费登记证,免收发票工本费和各种报表工本费。一是规费减免政策。利用篙竹加工切片的育林基金减半征收。同时,鼓励原材料优先供应本县毛竹加工企业。鼓励毛竹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及废损竹的加工利用,凡利用上述原料加工(切片)的,免收育林基金,检量费按10元/吨收取

三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型毛竹企业安置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外,还可按照支付安置的就业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该县对毛竹产业者所得税采取核定预缴征收的办法,按0.7%预征税率预征。对经省级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毛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税前所得额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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