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榆:回归不能只看重“利”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多种原因,致使大批中国珍贵文物流失于海外。据介绍,这一数字目前至少在1000万件以上,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至少达到100余万件,而这些中国文物则主要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人们在热烈评议圆明园马首回归和价值的同时,更关注的还有我们已经流失在海外的那100余万件国宝应该怎样回归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中国回收流失海外国宝的不断增多,政府和个人对文物回流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
回流不能物失所值
只要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过购买、交换和捐赠等方式都可以。作为世界上文物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面对的流失文物回归问题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们对待回归的方式也不能死守索回,应该是多种制度并存互惠的。其实,我们的海外流失文物的回归方式是非常灵活的
到2002年,香港苏富比拍卖公司推出同样的一件铺首,是以680万港元成交。不仅其价值增长了78倍,还给中国历史博物馆增加了一件重要的爱国主义教材。1995年从北京翰海公司以8.8万元购买到清乾隆“银合金兽面纹铺首”,其镌刻有“乾隆造办处庚午年制 长春园画玲珑馆陶嘉书屋”,非常珍贵。原来的中国历史博物馆也曾以很少的经费购进一批珍贵文物
牛宪锋:有些文物拍卖必须反对
例如,开启国有博物馆从拍卖市场上购买收藏品先河的稀世珍宝北宋张先《十咏图》手卷,当时故宫是以1980万元的天价买下的,现在看来是买了一件便宜货。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著录于乾隆、嘉庆两代皇帝组织编写的《石渠宝笈》中的国宝,在近几年的拍卖场上出现后,被国家收回的共有112件,其中中贸圣佳65件,嘉德20件,翰海20件……另外还有一些在这几年购买的国家二、三级流失文物,都很好地补充了博物馆收藏的空白。中国印刷博物馆在2001年从北京翰海公司以159.5万元购买到宋刻本《春秋经传》一册,成为该馆的镇馆之宝
我们对流失文物、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主权和文化遗产保护权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对它们的保护应该是在原址原地,所以中国流失海外文物的所有权,其归属也永远是中国,这是我们始终如一要坚持的原则。但我们也尊重拍卖公司的商业规则和艺术品收藏市场的运作机制,认同拍卖在促进海外藏中国文物回流中所发挥的平台作用
这也是购买所遇到的最大难题,所以一定要提高文物鉴定机构和专家的鉴定评估水平;而交换在面临同样问题时,也还要解决是否有必要、或者以一换多等问题。虽然这几年中国文物的价值正在不断提升,但不能完全是天价,这是炒作的结果
牛宪峰:不能被商业化利用
而且作为国家珍贵文物的收藏者也不能忘记作为中华子孙应该要做的事情。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海内外收藏家的文化内涵都有了一个深厚的积淀,他们对文物的了解和在文物方面的修养都让他们对现在的文物与艺术品拍卖市场有了一个很清醒的认识,所以不能简单地以“利”字错估中国收藏家的文化修养
2000年4月30日,保利集团
拍卖只是途径之一
日前,失落一个半世纪的圆明园海晏堂十二生肖铜马首现身香港,随即便引起了国内的热烈讨论,并波及广阔的海外华人世界
国宝回归故土是每个中国人的夙愿,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有实力购得拍卖台上属于我们但流失海外的文物。但如果迫于人为故意制造的压力,不得已用不合情理的高价出手购买,不但有违交易规则,而且也会造成文物与艺术品市场的交易混乱、恶性循环,这是每个尊重中国文化、祈愿国宝回归的有识之士所不愿看到和难以接受的结果
赵 榆:拍卖很好地补充了博物馆的收藏空白
像上海博物馆此前就以450万元美元,从美国购买回了《淳化阁帖》最善本。另外经过拍卖公司提供线索,由热衷文物回归人士的联络,也能很好地促成珍贵文物的回归
谢辰生:不能是天价购买
因为它们都是我们国土的一部分,那里的收藏家也是我们的国民,所以不能也不应该是文物回归。首先要明确的是,像马头一类在台湾、香港或者澳门同胞手上的珍贵文物,但通过国外拍卖机构拍卖的,不算是回归问题
其次,既然已经不能称其为回归,就不能让它再次流落海外,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民国遗产保护法”以及其他地区的文物法所不用允许的。既然不算回归,又不是极其珍贵的,买它干吗?所以,国家也没有必要出钱来买这类在中国境内的非顶级文物,如果持有者有爱国心,捐赠或者评价转让,或者以合理的价格出售也都会受到人们尊敬的
应当坚决杜绝只要是圆明园的东西就好、就要天价的不良现象。另外必须强调的是,“圆明园”绝对不能因为其珍贵而变成一个被人利用的商标。而且一个高水准的拍卖公司,应当考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的基本理念,以及文物原属国人民的情感
谢辰生:拍卖有时候是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