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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批准设立国有林地管理站

同时,该市国有林地山林护林员由市国有林地管理站聘用,护林员工资等经费自筹解决、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单独核算管理。为加强对市国有林地山林管理和处理市国有林场转制后的遗留问题,经2008年10月20日四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和2008年11月4日市委四届第46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南康市国有林地管理站,与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机制,不另行增加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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