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得到有机统一,明显提升了永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对大面积流转林地的,对流入方在林业产业化项目及建设用地、设施用地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县财政预算300万林权流转专项资金,对上规模的林权流转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对储备可预流转的当年新增整体项目的镇(街道)给予资金补助。2014年永嘉县将继续以提高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目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林农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权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林权流转面积较2011年和2012年两年总和11636亩,增长94.2%。2013年永嘉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制定扶持政策,完善林权流转激励机制,支持林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林权流转面积达22603亩,县财政奖励(补助)资金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