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要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要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强化规划的执行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日前,西湖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西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规划》在对西湖区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本着“严格保护、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保护利用效率”的原则,阐明了规划期内西湖区林地保护利用目标和任务,明确了规模、措施及相应重点工程,制定了林地分区、分类、分级、分等保护利用方案,落实了各主导功能区域定位、目标、原则,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西湖区林水局编制完成《西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并通过省市主管部门专家评审
按照《规划》,到2020年,西湖区林地保有量增加180亩,森林保有量增加270亩。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结构比为73比27,林地生产率每亩增加1.17立方米,征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在年均75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