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一个国家职能部门下发通知,相信是有一定普遍性的,针对的不会是个案。第三,通知也举出了案例,而且是向上级部门负责同志送礼(注意,是送给个人)。其次,通知还冠以“紧急”二字,可见事态严重,非马上制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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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知令不少人摸不着头脑
对这样的行为,难道不该直接绳之以法吗?面对一个紧急通知,人们不禁要问了:究竟发现了多少用国有文物向国家行政机关官员送礼的事实?是什么地方的什么官员,为了本地的什么问题,向上级什么部门的什么人,送了什么文物?权物交易的结果如何?另外,对于已经发现的国家行政机关收受地方送的文物的案件,有没有及时查处?还有,怎么叫“坚决纠正”,是不是把文物归还了就行?。显然,这里列举的行为明显违反党纪国法,连“擦边球”都算不上
8月5日,国家文物局下发了一个通知,全称是《关于紧急制止并坚决纠正用国有文物送礼的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说,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用国有文物送礼的违法现象,特别是个别革命老区所在地的政府机关和文物单位工作人员,也采用拿国有文物向上级部门负责同志送礼的方法,跑项目要经费,使国有财产和重要的文物资源遭到流失,因此必须制止和坚决纠正这样的违法行为
国家政府部门,不管是哪一个部门,也不应仅仅从自己的行业着眼处理这一问题。拿国家文物给官员个人送礼不是一个单纯的文物保护问题。这似乎是应有的共识
从两年前的非典疫情到最近的圆明园水系工程,社会已经越来越多地体会到了“公开”的益处。对于这些问题语焉不详,人们必然会感到蹊跷。其实人们都知道,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错主要不在地方文物部门——他们是使唤丫头拿钥匙,地方政府说要动文物,文物部门要反对也难。对于一种明显的违法现象,更无需蜻蜓点水。但是既然国家文物局已经掌握了确切情况,为什么不会同有关部门一查到底呢?也许这需要时间,需要程序,但如果更多地公开已掌握的情况,相信会对下一步工作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