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王府完全腾退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历经28年而腾出的恭王府,在拥有中国最为丰富的王府建筑遗存的北京,其文保意义非比寻常
可见,即使一时无力腾退被占用的文物建筑,占用单位也应履行其维修文物的法律责任。“占用”已严重损坏了文物,祖上传下来的“金玉钵”被当成了“泥饭碗”糟践。占用单位或居民把这些地方当成了“私产”,为了自己的方便和舒适,随意改变文物的格局,随意使用现代化设备,随意私搭乱建,随意堆放杂物。文物法规定,文物建筑的使用单位负有维修文物建筑的法律责任。这还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更值得忧虑。但是有几家把这部法律当回事?
咱们是不是也可以拿这块“它山石”,狠狠地攻一攻?。西班牙马德里市政府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市中心的古建筑进行任何改动,并且每隔20年必须按照原来模样重新进行维修和粉刷,否则将课以重罚
占用古建文物是特殊年代形成的特别事件
但一些占用单位和个人,舍不得“占用”给自己带来的既得利益,“占用”仿佛成了永久拥有,腾退工作步履维艰。属于全民的东西被部分、少数的单位和个人占用,腾退、搬走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文物古建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瑰宝
但欣喜之余,笔者想的是,如果每一处被占文物的保护,都像恭王府那样历经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文保事业将是怎样的尴尬和无奈?
作者:佚名
更多的腾退,才可以更多地保留历史痕迹
有3000多年建城史、800多年建都史的北京,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珍贵的痕迹,顺着历史脉络,我们可以追寻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被占文物腾退难的背后,其实是利益的博弈,是全局利益、国家利益和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