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已达4018.7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396.80万亩。为进一步明确各市、县(市、区)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建设和管护措施,继2004年公布全省重点生态公益林2924.33万亩的建设规模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浙政办发〔2012〕107号)重新公布了各市、县(市、区)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
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布的建设规模,层层落实建设任务,切实抓好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公益林建设规模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