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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树遭腰斩 为广告露脸》追踪 城管局:没收到修剪申请

“整个过程纳税人都不知道,这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的事”。对此,还是有市民说,种树养树的虽然是园林部门,但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而如今请人来砍树的钱也是花自纳税人。前日下午,在接受小编采访时,松山湖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称,该片绿化林属于松山湖园林部门管辖

———城管局绿化科

上方有高压线,为安全才修剪

亮广告为招商此举适得其反

愤怒

城管局称,今日将到现场调查具体情况

淡定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

所以,砍了就砍了嘛。@唐羽:桉树属于速生树种,主要用于造纸,五年就成材,在经济林也是五年就砍伐的

按照管理办法,不按有关技术规范修剪城市树木,影响城市树木正常生长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修剪。擅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按照树木赔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此外,无论是修剪还是砍伐绿化林都要一套程序,此番在没有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情况下,擅自腰砍绿化树,本应守法的政府部门竟然违法,应该问责。但如今不少政府部门就图懒图方便,毁林露广告牌就是个图懒图方便的做法。其实完全可以多花点钱,或者给广告牌挪个位置,或者做高点。绿化林与广告牌并不冲突的,处理得好,可以相得益彰

@有风没疯:修剪树?修成这样的树还是很少见啊,现在的人都太有才了

此外,城管局绿化科也承认“他们修剪得确实太低了”。松山湖此番修剪树木,并没有向主管单位城管局递交申请。作为东莞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绿化科昨日表示,根据规定,无论是砍树还是修剪树,都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为了一个广告牌达到好的宣传效果,竟然将马路边上的树全部腰斩了,难道不怕影响投资环境吗?”陈先生说,如今站在繁忙的莞樟路上,广告牌是清晰可见,但也可以看到广告牌下光秃秃的“梅花桩”,还有背后的一块长满杂草的荒地,“难道不一样也大煞风景。”。尽管尚有一片绿化林保存了下来,但居住在附近的陈先生还是不免有些遗憾

南都漫画:张建辉

@中国铿锵玫瑰:舍本逐末啊!成排的树,拦腰砍掉……这样的“修剪”,与连根拔起没有本质的区别

网友热议

@Sunny-Mok:桉树好多地方已经不让种,极容易长大,不过种后土地就贫瘠了,我们这边一般作为遮丑树种在闲置土地外围

松山湖此番修剪树木,并没有向主管单位城管局递交申请,“今后我们将增加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加强行业人员培训。”

昨日,该部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砍树区域的绿化为属地负责,属于松山湖管委会管辖。据了解,东莞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局绿化科

■《百树遭腰斩为广告露脸》追踪

松山湖回复城管局:

@苏三蓠:这叫修剪?这明明是腰斩好伐!其实行为错了可以改,没那么严重,可我们这个民族不知道怎么了,哪怕是指鹿为马也要死不认错……

@律师wei言:放广告有钱啊,在金钱面前,几百棵桉树算什么,就算是有几百户人家,为了钱,也照样把这些人家给“强拆”了!

“广告牌并不是砍树的主因,由于这批桉树的上方有两条高压线,出于安全原因才进行修剪。”

即城管局绿化科接受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行。按照去年4月新施行的《东莞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公益性市政建设及其他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艾佛斯:挡住了为何不迁移广告牌?要耗费这么多人力,折腾这么多树

“他们修剪得确实太低了。”

讽刺

如今广告牌是一片光秃秃的树干,恐怕看了的人,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光秃秃的东西,而不是广告牌上的内容。其实在有些地方,绿化好也常常成为一张招商的名片。松山湖此举说不定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了让广告不被绿化林遮住,起到好的宣传效果,打着“修剪”的名义,腰砍几百棵绿化林,说不定还适得其反。十年树木,一朝被砍,确实让人可惜

昨日经南都后,在现实和网络中引发热议,反对声一片。有不少网友在跟帖中表示,为了一个广告牌,腰砍数百棵绿化林,不值得。“花纳税人的钱种树,好不容易种好了,又花纳税人的钱砍树,有没有问过纳税人”。为了一个宣传广告,将广告周围挡住视线的数百棵二三十米高的绿化林拦腰砍成“梅花桩”

说法

前日下午,小编第一次来到现场时,工人们还在砍树。昨日小编了解到,工人们已经停止了砍树行为。“请我们来的人说砍到哪,我们当然是砍到哪的,不敢多砍”。据砍树的工人说,虽然整个绿化林还有几百棵桉树,但那些桉树离广告牌的位置比较远,所以请他们来砍树的人并没有让他们去砍其它的树

@战拖少年先疯队队员:没看过有人剪头发把脖子砍了的~~

同时,城管局也承认“但他们修剪得确实太低了”。昨日经南都后,城管局即向松山湖方面了解情况,松山湖回复城管局称广告牌并不是砍树的主因,由于这批桉树的上方有两条高压线,出于安全原因才进行修剪

———松山湖回复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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