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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事件 我们如何该看待搜索引擎?

搜索引擎之困,实质上反映的是我们在互联网管理和立法上的滞后,比如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如何适用于网络环境下?搜索引擎运营商在用户没有购买竞价排名的情况下,不收录用户的网站究竟该如何定性?是否属于强制交易行为?。在金钱的诱惑前,仅仅依靠商业道德来约束企业,往往是苍白无力的

或正如波普曼在《技术垄断》中所说的,“技术是现代传媒的一个重要属性,媒介技术一方面形塑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也造就了现代传媒帝国的霸权。”这种霸权色彩在搜索界体现得尤为浓烈:从最初的商业新贵变为垄断的寡头。或许在百度看来,他们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百度是一个上市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存在的最终价值,但问题在于百度违背了搜索引擎的技术原则,根据其商业利益的需要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许多人认为,百度的做法突破了搜索引擎的道德底线。百度摊上反垄断官司的消息出来后,虽在互联网业界引起了不小震动,但笔者却一点也不诧异,因为当百度引入竞价排名,并将其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主要商业模式时,已经注定原本作为第三方中立平台的搜索引擎——百度,在搜索结果的公正性与商业利益之间难以平衡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百度在2008年第三季度网页搜索请求市场份额高达73.2%,领先第二名的谷歌超过50个百分点。而与此同时,业界对百度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迫使用户参与其竞价排名的指责却不断,甚至出现了“反百度联盟”,不少中小网站经营者都有共同的经历,一旦拒绝参与竞价排名,重则被“封杀”,轻则其链接只能出现在十页以后,让以流量为生的网站遭到沉重打击

无论他们自己愿不愿意,搜索引擎无疑已成为或者正在演变成为新媒体,因此,其“客观、公正”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不断诟病百度的商业行为。事实上,百度面临的争议最本质问题是,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搜索引擎,是单纯的数据库,还是纯粹的商业机构,或是需要担负一定社会责任的新媒体?如果把搜索引擎单纯当作网络营销工具,使用人工干预的竞价排名再正常不过,但随着人们越来越依赖互联网信息,搜索引擎的功能在悄然发生变化的同时,也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

“有问题,找百度”,当搜索引擎成为人们重要信息来源时,头顶“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光环的百度因搜索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不断遭到用户和网站的质疑,身陷多宗官司。近日,某医药网更是以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请对百度进行反垄断调查,同时要求向百度处以1.74亿元的罚款,这也被称为中国互联网业界反垄断诉讼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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