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欧洲许多国家绝大部分建筑都在5层以下,新建筑没有向高空发展,而我国很多城市竞相攀比大和高。很多国家都已立法限制摩天大楼。比如,英国女王曾颁布“高层建筑法令”,终结了英国的“摩天大楼运动”
“花园城市”新加坡的城市规划注重服膺民意:规划生效之前,要经过公共展览、专家研讨、市民小组访谈,充分尊重民意,一旦生效就是铁的律法,不容丝毫改变;如果建筑商违反规划,不可能罚款了事,而必须重新改动建筑,否则一直不得使用
摩天大楼存在更大的消防隐患,还会形成生态污染灾难。过多的玻璃墙,也会给城市造成视觉污染,对候鸟带来伤害等。再权衡其巨大的建设投资,因此建筑界人士有这样一种观点:超过300米,摩天大楼就失去了应有的经济价值,而成为一座“建筑累赘”。一幢高度超过400米的摩天大楼,每天的管理维护费用约100万元
城市规划不是随心所欲的“捏橡皮泥”。我们应该多学学新加坡的做法,通过专项、专门的立法行动,用法律管住“摩天楼发烧症”,让行政权力、行政干涉止于民意敬畏感、城市规划敬畏感。只有尊重了民意,各种长官意志、权力审美才能被关到笼子里,诸多建筑瑕疵和思维盲点才能得到有效杜绝
其实,这已成为当下城市规划的一个通病:权力审美多,盲目决策多,“屁股决定脑袋”的做法多,而将最应该服膺和尊重的建筑规律、城市形象、民生需要等抛到了脑后,不仅留下诸多安全隐患,也给社会财富和公共财政造成巨大浪费
,一家企业要建世界第一高楼,比现有的世界最高建筑迪拜塔还要高10米
摩天大楼的规划建造不仅是大楼的问题,更会涉及公共发展和城市公共形象。所以,这种规划决策不能光听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声音,也应听听各界群众的看法,比如,摩天大楼会不会对城市的精神气质、文化形象造成损害?会不会对公共视觉造成污染?将群众意见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的构成要素,让城市规划充分尊重和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公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