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培育毛竹资源,促进毛竹灾后生态恢复,安福县政府继2007、2008年开展封山禁笋活动后,于近日再度发布通告,宣布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笋,封禁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根据通告,封山禁笋期间,严禁在全县范围内采挖、收购、贩运冬笋和春笋,禁止任何在毛竹山场进行放牧、砍柴等影响和破坏竹笋生长的行为。具体封山禁笋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林业、工商、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对违反封山禁笋规定的检查、监督和打击,确保封育成效
为保护和培育毛竹资源,促进毛竹灾后生态恢复,安福县政府继2007、2008年开展封山禁笋活动后,于近日再度发布通告,宣布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笋,封禁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根据通告,封山禁笋期间,严禁在全县范围内采挖、收购、贩运冬笋和春笋,禁止任何在毛竹山场进行放牧、砍柴等影响和破坏竹笋生长的行为。具体封山禁笋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林业、工商、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对违反封山禁笋规定的检查、监督和打击,确保封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