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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地获“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称号

德清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长三角“秀美、富裕、和谐”的现代田园城市的目标,坚持全面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彰显特色,全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形成了总量适宜、分布均衡、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到2010年底,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主要指标已分别达到37.14%、42.86%、13.96平方米

到2010年底,江山市先后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资金5亿元,新增城市绿地109.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690.93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3.73%;建成区绿地面积652.3公顷,绿地率为41.28%;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170.2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0.52平方米/人。江山市自2006年创园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拉开框架,提升品位,完善功能,做精做特做美城市”的城市建设总体思路,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高起点规划、大手笔投入,全面推进了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化体系建设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命名名单,我省江山市、温岭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宁海县、桐庐县、德清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嘉兴市大云镇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镇”

积极开展“千顷绿化”、绿色通道建设、绿化示范村创建和村庄示范整治等活动,突出“生态、景观、环境”协调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全力构筑城镇绿地系统,精心打造了城镇绿化建设新景观。大云镇作为我省此次获评的唯一乡镇,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大环境绿化建设。该镇以建成区绿化为基础,结合云溪公路、花香大道、双云公路等绿化隔离带建设,不断加强城郊一体绿化建设。目前,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7.47公顷,绿化覆盖率41.3%;绿地面积86.14公顷,绿地率36.5%;公园绿地面积9.5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7平方米。形成独具自身特色,宜业、宜居的国家园林城镇

桐庐县自2009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始终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努力将“潇洒桐庐”打造成为山水福地、园林城市、人居佳境。2011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716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2.81%,绿地率达40.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81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达500米。充分利用路旁山体的自然风貌,建成了迎春南路、学圣路、大奇山路等景观大道,道路绿化普及率100%,达标率81.7%,林荫路系统已基本形成

国家园林城市是我国城市园林绿化领域的最高奖项,体现着一个城市在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国家级”水平。近年来,我省上下联动,各地积极开展平原绿化,建设森林浙江,把绿从山上延伸到了河边、道路、城市,形成了城乡一体的绿色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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