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由评审委员评定分数,决定等级,其评审标准如后:
8.评审委员,应一本大公评分,集每一委员之评分核算成绩,定为等级,其评定即为定案,不容任何人置疑更改,如有不服从者,即勒令退出展览
4.不连株者不予评审
5.参展之每一品种,须线艺分明,花兰必须盛开
1、线兰部分:A线艺B株势C光泽(评分所估之百分比另定)
2、花兰部分:A花色、花朵B株势(评分所估之百分比另定)
3.每盆二株,但叶子必须有六叶以上
6.如参展数兰不足或未达标准时,奖品则予保留
1.参展品力求整齐美观
2.线兰以黑色或饰盆,盆径六寸以内为限
C如同分数者以花盆古雅为优先(不连株不列人评审)
评鉴方式也不同。国兰、洋兰的欣赏角度不同
D如同分数者以其整体秀丽优先(不连株不列入评审)
审查规定:
国兰的评鉴在兰展兰花比赛中进行,奖设:冠军、亚军、季军;大型兰展各类各品分别立奖,在多项冠军中选出总冠军。级次之产生由大会选聘行家以分数高低决定
下面摘录国兰协书兰展办法第十项:审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