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队、隆兴、大东村的公路上,一位正在路边管理树苗的农民高兴地对笔者说:“我花3000元承包1里路10年的栽树权,已种上了350多棵树。”。日前,在灌云县四队镇农村公路上,一片播绿护绿景象涌入眼帘
为进一步保护和巩固好近年来农村公路改造成果,该镇从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入手,按照“树随地走,谁种谁有”的原则,采取“路修到哪里,行道树就栽植到哪里,管护责任就落实到哪里”的办法,大胆进行林权改革,把农村公路绿化与群众致富工作结合起来,政府只要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全部留给群众,鼓励农村支持和参与公路绿化,通过竞标、拍卖、承包、合作等方式,将路域林地经营权“卖”给农民,达到了以树养人、以绿护路的目的。如今,在四队镇已有近100多名农民买断50里“村村通”道路的植树权,新植绿化苗木5万多株、补植3000多株,50余里农村公路已全部“披上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