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植物保护 / 林木病害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林木病害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在侵染性病害中,病原物的存在是植物生病的重要因素,而寄主植物的抗病性是植物能否发病的决定因素,但环境条件可直接影响寄主植物的抗病性和病原物的致病性。林木生病后所表现出的反常状态,称为症状。这种从生理到组织形态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叫做病理程序。林木生长季节结束后,病原生物就以各种方式在自然界潜伏下来,以度过不良环境,在冬季潜伏下来的称为越冬,在夏季潜伏下来的称越夏。林木在正常的生长发育或苗木、种实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环境条件的不适宜或遭受其他生物的侵染,使得正常生理程序遭到干扰,组织结构受到破坏,以致在形态上呈现反常的现象,严重时导致局部或整株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这就是林木发生了病害。寄主植物本身所表现的反常状态称为病状,如变色、斑点、腐烂、萎蔫、畸形等;病原物在寄主植物受病部位表现出的特征,称为病征,如霉状物、粉状物、锈状物、脓状物等。这类因素引起的病害无传染性,称为非侵染性病害或非传染性病害,也称生理性病害。这些都是对病害进行初步诊断的重要依据。林木受机械等损伤,没有病理程序,不能叫做病害。一类是生物因素,包括病毒、类菌原体、细菌、真菌、线虫和寄生性种子植物等。其中由菌类引起的,称为病原菌;被侵染的林木,称为寄主植物(简称寄主)。因此,改变环境条件,使之朝着有利于提高寄主植物的抗病性,而不利于病原物致病性的方向发展,这在防治病害上是十分重要的。引起林木生病的原因,统称病原。另一类是非生物因素,包括不适宜的环境条件、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失调(如缺素病),水分过多或不足,温度过高或过低,日照不足或过强,药害以及遭受环境污染等。症状包括病状和病征。它们都是该种病害在下一个生长季节初次侵染的来源。这类因素引起的病害有传染性,称为侵染性病害或传染性病害。只有当环境条件有利于病原物而不利于寄主植物时,病害才能严重发生;如果相反,则病害不能发生或只能轻微发生。林木是木本植物,和其他植物一样,都会发生病害。引起侵染性病害的生物,称为病原生物〔简称病原物〕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根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enpen.com/2023/01/450802.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