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艺术品市场的日渐火爆,赝品的泛滥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出现了许多分工程度和制作工艺都极高的专业化作坊和工厂,以致于收藏者对于赝品早已是见怪不怪了。以书画赝品为例,据考证,制作书画赝品的年代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公元220—265年)。东晋时期制作假画的技术开始日臻成熟,而唐宋时期以假乱真的程度已令世人侧目,明清时期的书画作伪之风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艺术品作伪古已有之
金融时报
所谓复制品,是指从材料、形体、工艺、风格等方面都要求与原作保持一致,力求神形毕肖,可以乱真的艺术品。因此可以批量生产、广为销售。而仿制品与复制品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仿制品的制作不受材料、大小、数量等方面的限制,但求形神相似。这就是说,仿制品的制作工艺和制作成本都远低于复制品。严格来说,赝品可以被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复制品,而另一类是仿制品
此外,如果还要细分,“旧仿”与“新仿”的价格也是各不相同的。不仅如此,在艺术品市场上,收藏者普遍认同这样一种理念———“百年无废纸”。因此,才造成了“赝品有市”、“赝品有价”的现状。由于赝品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各种收藏者的需要,例如“把玩之乐”、“炫耀价值”,等等。换句话说,即使是赝品,也并不是丝毫没有价值,完全不值得收藏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艺术品鉴定专家在鉴定艺术品真伪的时候,通常会报出几种不同的市场参考价:真品的价格、“高仿”(复制品)的价格以及“低仿”(仿制品)的价格
不可否认,对于许多收藏者,尤其是那些抱有投资动机的收藏者而言,他们显然会视赝品为“洪水猛兽”。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收藏者收藏动机的多样性。但是,由于艺术品的真品数量有限,收藏者的收藏动机各不相同,而且,收藏者的收藏行为还不得不在客观上受到购买能力的约束。因此,收藏者有选择性地购买一些制作精美的复制品,或者价格低廉的仿制品来“把玩欣赏”也是情理之中,可以理解的事情
近年来,拍卖会上那些被标明“某某款”的公认的赝品之所以销售态势良好就部分地反映了这个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赝品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满足收藏者的需要,因此,收藏者愿意为之“付费”。当然,如果将复制品或仿制品以假乱真,利用收藏者的无知而谋取暴利,显然就不再是简单的赝品销售,而在某种程度上涉及欺诈了。事实上,由于艺术品市场上的传统观念和收藏者的客观需要,许多收藏者对待赝品的微妙态度并不是行外人士能够深刻体会的。例如,精仿陆俨少书法的赝品能够卖到3000元左右,而精仿吴昌硕“花卉”的赝品则能卖到8000元左右,精仿张大千“仕女”的赝品更是能够卖到10000元左右
因为尽管不少复制品确实有足以乱真的“资本”,然而,绝大多数仿制品都是很容易被人识破其“赝品”面目的。但是,我们有理由问,收藏者为什么会“知假买假”呢?。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赝品之所以能够顺利交易,实际上是与一些收藏者“知假买假”的行为分不开的。人们通常认为,赝品之所以能够顺利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收藏者不幸“走眼”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