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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该优先满足谁的需求

城市拥有的公共资源的数量又是有限的,有的还是稀缺的,政府应当利用公共资源,优先为居民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满足居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让多数人感到宜居,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不能因为少数人能让城市的腰包更鼓,能打扮城市更气派的形象,就挤占多数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用有限的公共资源为少数人服务—他们的特殊需求,更多地应当通过市场机制来满足。只有这样,城市才会让大家的生活更美好。事实上,不但是城市建设,任何公共政策的出台,都应当遵循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理念。城市是大家的城市,不是少数人的乐园

典型的像“首堵”北京:为缓解交通拥堵,不断地新建或扩建城市道路,从二环路扩到七环路,民众却感到交通拥堵越来越严重。优先保障行人权,发展公共交通,建设好公交专线,完善各类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是城市应当为居民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之一。因此,缓解交通拥堵,应当不断优化交通管理,大力发展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事业。先说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在中小城市,应通过完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鼓励人们平时出行多靠步行或骑车。交通经济学的当斯定律认为:在政府对城市交通不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情况下,新建的道路设施会诱发新的交通量,而交通需求总是倾向于超过交通供给。城市虽有必要按照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拓宽马路,但不应一味挤压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甚至公交车道。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1.5辆。大多数人出行,很多时候还得靠公交、步行和骑自行车。就是说,有私家车的人虽多,但没有车的毕竟占大头

比如,挤占公共的河湖水系开发高档商品房,各种高档会所盘踞在公园内营业;变着法儿排斥经济型汽车,嫌其影响“形象”;不重视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热衷兴建维护成本很高、普通市民难得能进去几回的豪华大剧院、活动中心;不顾多数人对绿荫的需求,好铺气派漂亮的大草坪;等等。当前,一些地方的城市建设,盲目追求建设以宽阔马路、摩天大楼、高端消费中心等为标志的豪华型现代化大都市,优先满足的似乎不是多数普通市民的生活便利,而是少数人对奢华生活或光鲜政绩的需求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城市应建设步行、自行车“绿道”,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导绿色出行,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

笔者以为,这个意见在体现了绿色环保的城市建设理念的同时,还体现了城市建设应当优先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理念,这一点尤其值得一些地方官员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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