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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交易中的那些潜规则

2001年,一批自称是傅抱石在重庆金刚坡时期的国画作品登堂入室,在上海博物馆公然展出,舆论为之哗然;2002年初,河南某地举办了石鲁先生遗作展,百余幅作品在谎言的包装之下公开展示,意欲欺骗世人;2005年“3·15”前后,珠海博物馆举办的“国之瑰宝——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展出的38幅作品经过关山月之女关怡、黎雄才之子黎捷现场认定,全部为假冒之作

常年做收藏的李先生说,法律的漏洞反而为拍卖公司扫清了禁忌。最初这条法规维护拍卖公司的运行,现在却成为他们知假拍假、虚假拍卖的“挡箭牌”,每当他们遭遇打假或维权时候,就会搬出这把“尚方宝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些法规往往被拍卖行以不起眼的位置隐藏在图录里,而且在拍卖现场,很多人忽略此交易规则,此时一些拍卖行还会为拍卖品出具一些拍品保真的证明,例如鉴定证书或者伪造拍品来源等,尤其在一些知名拍卖行,多年的资质以及其宣传手段让很多收藏者认为是可信的。但是,拍卖行出具的种种证明根本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2009年,吴冠中的一幅《松树》在香港拍卖。业内人士揭露,买家其实就是拍卖行自己,目的是留下成交纪录,等风头过后再以真品的面目出手。其实拍卖前,吴冠中已经亲自告知拍卖行此系伪作,谁料拍卖还是照常举行,并以158万港元成交。还有人想方设法出书、上电视,甚至“假拍”,目的都大同小异

作者 陈丽君

2. 自导自演 “洗白”伪作

藏家苏敏罗在翰海拍卖所购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

这种拍假、售假,维权无门的案例并不是少数。然而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齐白石作品上拍量就超过2.5万件左右,成交1.4万余件,远远超过了真品存世量”。业内人士认为,“以齐白石为例,齐白石一生大约画了两万张左右国画,去除馆藏、民间收藏及损毁画作,远不到一万张

很多藏家买到假货后不甘心承受经济损失,于是千方百计寻找一些渠道为自己的藏品“洗白”,以求日后能转手出去。“事实上,这些展览的目的是将伪作‘洗白’。”业内人士一语中的。如果要求被满足,日后就会成为他们宣传的说辞,无形中给作品贴上“真迹”的标签。也常常会有藏家找到博物院,希望能在博物院办展览

此画被吴冠中本人鉴定:“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

1. 知假拍假 钻法律漏洞

在艺术品投资中,书画行业一直占据最具规模的交易主导地位,但是在这个火爆繁荣的行业背后,却暗藏着种种不为外人所知的潜规则:花重金在知名拍卖行购得假画;千万收藏地方书协主席,“下台”后贬至百万;画家作品为何短短几年内升值数倍……其中,稍有不慎则满盘皆输,只有读懂这种游戏规则的人才能在艺术市场如鱼得水。在春拍来临之际,不妨盘点一下那些引发危机的书画市场潜规则

不料她多方奔走索赔,依然是维权无门,甚至在法律诉讼中落败。后来苏敏罗找到了吴冠中本人鉴定该画,吴冠中随后在画框上写下“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时隔半年,有其他拍卖行建议苏敏罗出手此画,但是在验画后竟然被告知作品“有问题”,建议她与翰海交涉。有了这样的权威结论,苏敏罗原以为就能讨回损失。回顾2005年12月,收藏者苏敏罗在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的秋季拍卖会上,以总价253万元的价格拍下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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